月亮与六便士

生活不过是一场混乱,充满了种种荒谬和污秽,只能引人发笑,未免乐极生悲。

——毛姆

最近读完了毛姆的《月亮与六便士》。说来有趣,在我读完这本小说不久,kindle发布了2018年第一季度的阅读报告,其中国内排名第一的付费电子书就是这本。按理说,毛姆成名已久,在阅读圈是人尽皆知的作者,是什么原因让这本书排在了排行榜第一呢?《月亮与六便士》这个书名毫无吸引力,第一眼看过去不知所云。在徐淳刚翻译版的导读里提到了这个书名的来源:《人性的枷锁》的一篇书评里说道,“为天上的月亮神魂颠倒,对脚下的六便士视而不见。”在读完整本书后,会发现这个书名简直不能再切题了。关于理想和现实、艺术和生活之间的冲突已有不少作品探讨过,《月亮与六便士》用第三人称的口吻,用冷静而克制的写作手法,写出了一个激情似火的故事。

“我”在书中从未出现过名字,“我”是你也是我。斯特里克兰、斯特罗夫、斯特罗夫夫人们从未在小说中提起“我”的名字,我想这是毛姆刻意为之。斯特里克兰是一个家庭事业美满的成功人士,一夜之间抛妻弃子,从伦敦跑到巴黎画画,抢走了好友的家,勾搭朋友妻并导致她自杀,对所有人的好意视而不见,生活中充满嘲讽、冷漠和傲慢,最后在一个与世隔绝的小岛度过重病的晚年,死后让自己的土著妻子一把火烧了自己的著作。这是一个坏到极致的人,自私自利、道德沦丧,但对艺术有着极为崇高的追求,即使被人认为自己毫无天赋,也从未在意过外界的看法。斯特罗夫则是一个怂到极点的懦夫,照顾重病的好友,自己被妻子赶出家里,妻子还被好友挖墙脚,仍然对他无微不至,在妻子面前低声下气,原谅妻子的所有过错,甚至在妻子与斯特里克兰远走高飞时还在期待她回到自己身边。在“我”的描述里,斯特罗夫已经完全丧失了一个男人的人格,为了不知是否存在的爱情丢弃了尊严。

这一定是世间无数对夫妻的写照。这种生活模式给出的是天伦之美。它让人联想到一条平静的小溪,蜿蜒流过青青的牧场,被浓荫遮蔽,最后汇入苍茫大海;但是,大海如此平静,始终沉默,不动声色,你会突然心生烦恼,感到莫名的不安。也许,这只是我自己的怪诞想法,这些天来一直在心头作祟,我总感觉,大多数人这样度过一生,好像不大对劲儿。我承认这种生活的社会价值,我也看到它井然有序的幸福,但是,我的血液里有一种强烈的冲动,渴望一种桀骜不驯的旅程。这样的安逸总让我惊惧。我的心渴望更加惊险的生活。只要我能有所改变——改变和不可预知的冒险,我将踏上嶙峋怪石,哪怕激流险滩。

毛姆在书的前半部分花了一部分篇幅描写斯特里克兰夫妇在斯特里克兰离开伦敦之前虚伪、充满人情世故的社交活动,用“我”的口吻讲述了“我如何描写这对夫妇和他们身边的人物都显得十分无趣”。平时的生活如水般平淡无味,斯特里克兰的心里一直囤积着一股热血,直到有一天这股冲动盖过了理性,突破了所有人间的枷锁,一口气把斯特里克兰推向了巴黎。而这股热血的来源,仅仅是在读书时期一位老师对他作品的粗略评价。这是梦想的力量,使人有勇气抛下一切,牺牲美好的生活,即使自知天赋不足也在所不惜。从这一点上看,至少斯特里克兰身上还有那么一丝有魅力的地方。

然而代价太过巨大。如上所述,斯特里克兰丢下妻子和子女,重病下接受斯特罗夫夫妇的悉心照顾,却在这期间勾引斯特罗夫夫人布兰奇,只为了满足自己“作为一个男人的需求”,直接导致布兰奇的自杀,把斯特罗夫践踏稀碎。在小说的后半部分已不再提及斯特罗夫,这个角色的用处在此时已经结束了,虽然斯特罗夫是一个巨大的悲剧,然而我作为一个普通读者却没有对斯特罗夫产生丝毫的同情。

“我爱她,远远胜过爱我自己。要我说,爱情中如果考虑自尊,只能说明你更爱自己。不管怎样,一个结了婚的男人爱上了别人,这司空见惯,常常等他的热乎劲儿过了,就又回到妻子身边,而她也接纳他,这种事,谁都觉得很自然。为什么男人可以这样,女人就不行?”

——斯特罗夫


这是斯特罗夫在妻子被斯特里克兰勾引走以后对“我”说的话。斯特罗夫已经被自己的眼界和道德框架圈死,没有尽全力去拯救妻子,也间接导致了妻子的死亡。“我”对此的看法是,“这是一种被动的感情,能够被任何一个人激起,就像藤蔓可以攀爬在任何一棵树上;当一个姑娘嫁给随便哪个男人,总相信日久生情,世俗之见,如此牢固。说到底,这种感情不过是衣食无虞的满足,财产殷实的骄傲,受人爱慕的愉悦,以及家庭圆满的得意;女人赋予这种感情精神层面的价值,只是出于一种无伤大雅的虚荣。但这种感情,在面对激情时往往显得手足无措。”我想,在本书写作的那个年代,毛姆就已经有了 女人可能是没有爱情的 的想法了吧。斯特里克兰说:“我不需要爱情。我没有时间恋爱。这是人性的弱点。我是个男人,有时候我需要女人。当我的欲望满足了,我就会去忙别的事情。真是讨厌,我无法克制自己的欲望;它囚禁着我的精神;我希望有一天,我可以不受欲望支配,自由自在地去工作。因为女人除了爱情什么也不懂,所以她们把爱情看得非常重要,简直荒谬。她们还想说服我们,让我们相信这就是生活的全部。实际上,这是微不足道的一部分。我只知道欲望。这是正常的、健康的。爱情是一种病。女人是我取乐的工具;我没耐心让她们当我的什么助手、搭档、伴侣。”这么看来,斯特里克兰与布兰奇倒是在某种程度上有点契合,以及后期在塔希提岛上的妻子也相似。

“世界冰冷而残酷。没有人知道我们从哪里来,到哪里去。我们必须深怀谦卑。我们必须看到宁静之美。我们必须隐忍地生活,这样命运之神才不会注目我们。让我们去寻求淳朴、善良者的爱吧。他们的无知比我们的知识更可贵。让我们保持沉默,满足于我们小小的角落,像他们一样平静温顺吧。这才是生活的智慧。”

——斯特罗夫

上面这句话代表了斯特罗夫的人生观。这本书的重点是斯特里克兰,“我”不论是在认识斯特里克兰之前,还是斯特里克兰去塔希提岛之后,都借用各种角色的口中得知关于斯特里克兰的消息。斯特里克兰在巴黎穷困潦倒,没有一个安稳的职业,打着各种零工赚取饭钱和画布画笔钱,有时上顿不接下顿。这与斯特里克兰在伦敦时一个经纪人的生活形成强烈的反差。斯特里克兰似乎对此毫不在意,一心扑在自己的绘画梦里。他在伦敦期间总有各种贵人以买画的名义给他生活资助。这些贵人,在斯特里克兰死后也因为这些画作发了一笔横财。布兰奇死后,斯特罗夫回到自己的画室,在这之前画室已经成为了斯特里克兰的私人画室。斯特罗夫无意中看到了一张斯特里克兰的作品,一张布兰奇的裸照使他疯狂,以至于他做出了一个让我震惊的决定:与斯特里克兰一起去荷兰。此时有一段话表达了斯特罗夫对美的理解:

人们随随便便谈论美,却不知美为何物,这个词已被用滥了,失去了它原有的力量;所有的鸡零狗碎都以美为名,使美本身的含义荡然无存。一件衣服,一只狗,一篇布道辞,都很美,但当人们和真正的美相遇,反而辨认不出。人们极力掩饰自己毫无价值的思想,这种虚伪的夸张,让他们的感觉变得迟钝。就像一个伪造事物的精神价值的骗子,连他自己有时也觉得是在骗人,因为胡编乱造,早已失去了他们的鉴赏力。

斯特罗夫在绘画上也非天赋之人,平时大多数时候是一个引人发笑的小丑,但对美的理解如此深刻。也正是他和斯特里克兰都发现了布兰奇的美(尽管斯特里克兰嘴上不承认),才决定与斯特里克兰一同前去荷兰。“我”在布兰奇死后对斯特里克兰的态度十分值得玩味,在理智上,“我”知道自己必须讨厌斯特里克兰这个道德上的矮人,但在有一次见到斯特里克兰时,面对他寥寥数语的话语,尖酸刻薄、满是嘲弄,却忍不住笑出声来。“我”明明很想与这种勇于把握自己命运的人交往,又努力不让自己表现出这种感受,而是在世俗的框架下必须表现为厌恶。斯特里克兰心知肚明,面对“我”的表演只是笑而不语。因为“我”当时还不能理解斯特里克兰的动机,实际上对他是充满好奇甚至欣赏。“我”作为一个作者,忍不住说:作家更关心知悉人性,而非判断人性。“在社会交往中,一个人只让你看到他希望别人接受的一面,你只能凭他不经意间的举手投足,一颦一笑,对他有所了解。有时候,人们带着完美的假面,久而久之,真会弄假成真。但是,在他写的书、画的画里,他会毫无保留地表露自己。如果他装腔作势,只能暴露自己的空虚。滥竽充数,最终会被发现。冒充个性,无法掩饰平庸的头脑。对于目光敏锐的观察者来说,哪怕是一个人最漫不经心的创作,也会泄露他灵魂深处的秘密。”毛姆是一个多么会洞察人性的作者啊。

“攫住斯特里克兰的,是一种创造美的激情。这让他一刻也不得安宁。让他四处奔走。他是一个永远跋涉的朝圣者,被一种神圣的怀乡之情所困扰,他体内的魔鬼对他冷酷无情。有些人追求真理,坚定不移,为了实现它,不惜将他们自己的世界完全推翻。斯特里克兰也是这样,他所追求的美,等同于真理。像他这样的人,我只能深表同情。”

——布吕诺船长

斯特里克兰在塔希提上追寻到了心中的真理。他重病缠身,眼睛已快看不清,但他似乎比以往任何时候都看得更加清晰。他把最后的大作画在了屋子里的墙上,画毕,他感到人生已经圆满,然后让土著妻子死后一把火把屋子烧了。除了他自己、土著妻子和一个医生外,没有任何人见过那副巨作,包括“我”。实际上那幅画具体画得如何已经不重要了,毛姆借由医生之口已有所描述。用毛姆的话说,斯特里克兰已经看透了生命的本质。斯特里克兰的原型是高更,我对高更的理解仅限于前不久的那部《至爱梵高》。至于斯特里克兰这幅画,原作也许是 《我们从哪里来?我们是谁?我们到哪里去?》 画家高更。

对于真理,每个人的看法不同,有人的看法像斯特罗夫那样,也许我们大多数人都是他那般理解,即没有真理。斯特里克兰终归是少数,多起来世界就要乱套了,毕竟社会是有法律底线和道德框架的。斯特里克兰这种人是浑水里的鱼,是打乱有序的无序因子,是让生活不那么无聊的分子。他们看不到地上的六便士,只能看到天上的月亮。

作者: 陈仓颉

以有涯随无涯

《月亮与六便士》有23个想法

  1. 最近看了海明威、巴尔扎克、高尔基、毛姆。还是觉得毛姆的更耐读,更能引起共鸣。也许时代感更接近现代吧。

  2. 《月亮与六便士》加上你,近期一共有三个人提过,顿时来了兴趣,找机会也要看看

    《至爱梵高》那部电影也去看了,创意、艺术、画面感都超赞,感觉每一帧定格都能是一幅画,有些场景更是色彩感超好

    1. 这本书很短,一会就能看完。《至爱梵高》这个拍摄手法总感觉哪里怪怪的,没有之前老人与海看得舒服,大概是梵高风格的油画的原因吧

  3. 唔,作为一个女生,我确实时常觉得感情就是全部。注重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吧。很危险的想法。没有办法改变的根深蒂固的情绪。我觉得这种感情,或者说人类精神,是身而为人的标志…..

    1. 人类之所以为人类,就是因为有强烈的感情和思想,我想这是刻在我们的基因里的,很难去抑制这种情绪吧。书中的主角明显是超脱了这一层禁锢的,不符合我们平时的社会属性,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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