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仓颉

童年回忆录

日志, 时光机  ·  

昨晚(29日)与一挚友闲聊,回忆小学和初中时发生的趣事,交谈时却发现,我开始搞混了时间段,小学的同学记成初中的,初中的同学记成小学的。还有两位形象特质特别相似的朋友,矮矮黑黑,都特别喜欢听周杰伦,都画得一手好画,一位姓郭,一位姓陶,我俩都分不清了。昨晚聊天时,以为他俩其实是一个人,最终我们用一个听龙卷风、一个听夜曲把二者区分开。

现在我在回家地铁上,听着《11月的萧邦》这张专辑,回忆小学轶事。

刚读小学的时候是1999年,我所在的是一所私立学校,名字里有“中英文”三个字,我长大后才明白这三个字对我的职业生涯有多重要。那时候的学校还未完全建好,地面上的水泥还没有干,校方在水泥上铺满了木板,不平,走过的时候会嘎吱嘎吱响。第一天上课的时候,我不知道我未来6年都会住在学校的宿舍楼里,当我得知这一点时,已经太晚了,爸妈的离开我使我哇的一声哭出来。递给我纸巾的是跟我同姓的小伙伴,小学玩得特别好,但毕业后就失去了联系,这个以后再提。宿舍有专门的宿管阿姨,每天照顾我们的生活起居,像洗衣服、叠被子这类小事,毕竟我们还只是六七岁的孩子。我入学早,进学校的时候还不到6岁。前几年级的事情已经印象模糊,在三年级之后,有许多事情都深深刻在脑海里。

比如我的挚友是从四年级转过来的,进来时完全跟不上我们的英文课。他跟我说他完全听不懂老师讲课在说什么。前面提到,我的学校名称里有“中英文”三个字,就是指我们的学校有专门的外教给我们上英文课,全程用英文交流。当时年少不懂,以为所有的学校都有这么个外教在,后来才明白我学校的特殊性。外教来自非洲某国家,名叫Atkins,每周有大约一到两节课是由他上的。我在小学毕业之后仍跟他有邮件来往,后来就再也没有听到他的消息。初中有一次回到小学,见到了他的妻子,他的妻子不认得我,但是告诉我Atkins已经不在我小学里工作了。说到这又想起了关于Atkins的另一件事:我有另一位小伙伴,在某一节外教课上跟Atkins对话,说:”you are black, you need to wash yourself clean, and you need to brush your teeth.” 童言无忌,这句话直接惹毛了Atkins,用我当时听不懂的英文臭骂了我小伙伴一顿,最后落下一句Fuck you扔下书本摔门而去,留下了懵逼的整个班级。长大了才明白原来这叫种族歧视。

在小学的年龄段,有外教给我们上课,三年级开始开设“英语小小班”,我有幸被选中成为了20人中的一员,每到英语课的时候我们20人就被转移到另外一个教室,由另外一个老师给我们上课。教材除了朗文以外,还有新概念英语。我们在小学的时候就接触了新概念,学了前三本书。这段学习经历对我后来的生活产生了非常大的影响。除了英文课以外,我阴差阳错报了奥数班,结果上课的时候什么都听不懂。第一次考试,我看着一张单薄的试卷发呆,也许只做出了一题,因为我清楚记得我最后卷面上的分数是5分。老师在念出分数的时候全场一阵爆笑,老师急忙帮我解围,说我虽然只考了5分,但平时上课是非常认真的。这不明摆着说我脑子不好使、那么认真听课还只考了个5分吗?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踏入过数学课室半步。

奥数班上我什么也听不懂,语文课我也有发呆的时候。有一天早读,语文老师在讲台上领读,我坐在靠墙的地方,脑袋在墙上靠着,时不时磕几下。老师应该是看不下去了,从讲台上走下来,边走边把书本卷成圆筒形,走到我面前对着我的脸狠狠抽了一下。我顿时傻了,也不知道哭,也不知道笑,全班安静得没有一点声音,我的脸上像火烧一样火辣。当天我的脸可能一直有一个书本印子,我的朋友们没有嘲笑我也没有安慰我,好像这件事完全没有发生,与我说话时也带点小心翼翼。现在想起来忍不住笑出了声,当时我的心态和小伙伴们的心态,形成了一个非常大的反差: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他们清楚知道发生了什么但不知该如何面对我。

我的挚友最爱读的书是《伊拉龙》,蓝色的封面和一条龙,做了立体效果,摸上去能感受到凹凸不平的材质。我对魔幻类的书籍没有兴趣,小学的时候最流行的哈利波特和魔戒系列我一点都没有接触。刚读小学时,我认识了另外两位小伙伴,名字都非常文艺,一位能让人想起范仲淹,另一位能让人想起马友友。经历了马友友的安利,我认识了《鸡皮疙瘩》系列,这个系列也由此成为了我每日必读,比如《你吓不着我·恐怖乐园》、《木偶惊魂》、《魔鬼面具》等等,每一本都是一个短篇。我对这个系列的喜爱之至,让我自己在肚子里没有墨水的时候也开始写小说,写在学校发的作业本上,一直连载到初中。有一个忠实的读者,甚至会问我剧情以后会如何发展、什么时候更新,我这辈子第一次感受到了催更的压力。后来上了高中,小说停更了,我随手一扔的两本作业本,被我妈保存下来,一本一页页剪下来放进文件夹方便翻阅,与第二本放在一起。我来到这个城市以来搬了不下10次家,但我的奖状和小说绘画全部悉数保存完好,我要感谢我的妈妈。我翻阅了自己写的小说,通篇深入模仿了《鸡皮疙瘩》的文风:主角的名称是好朋友的英文名,佛瑞德、汤米之流,名字笔画如此多,我竟然坚持写了下来;刻意的分段和强调,角色说一句话的时候分一个段,一个梗要抖落的时候分一个段,阅读体验便是读几行空一行,一页下来没有多少环境描写的内容,对话居多。后期我的文风有所改正,阅读起来更加流畅,剧情渐入佳境,然后在最大的伏笔埋下的时候戛然而止。

我相信,过去的生活方式一定会影响到现在和未来。初中我们的班主任离开时,我写了一篇作文纪念老师教导我们的时光,被隔壁班的语文老师作为范文在班级里公开翻阅。我得知时羞愧无比,但我的老师告诉我,要把它当成一种赞扬,是对你写作的一种肯定。那是一篇充满热情和感激的文章,没有一点修饰,可以说是肺腑之言。我知道当我们发自内心去写一篇文章时,读者一定能够体会到文章里的那颗“心”,这是用多少华丽的词藻都不能写出来的。现在我在博客写的文章,也让自己的内心说话。

我还有一位廖姓小伙伴,他跟马友友很相似,喜欢读书,最喜欢读的书是《时间简史》。脑子还没有发育完全的年龄开始读这种书,也许是对脑子的一种伤害?我们什么也不懂,甚至在今天也没能完全读懂,在小学的时候却能侃侃而谈,黑洞、虫洞、超光速、时空旅行天天挂在嘴边。一本书被我们几个传阅来传阅去,书页也掉了好几页,但乐此不疲。我在家中翻出了一本 比尔·盖茨 的《未来之路》,非常老旧,封面的比尔盖茨还青葱,站在一条高速公路上对着镜头微笑。书面颜色快掉光了,书页已经泛黄,好多页粘到了一起。我却喜欢这一本书,它激起了我对计算机的兴趣。书里解释了计算机的基本原理,比如计算机只能读懂两个字:0和1,这个概念来自中国古代的阴阳。小时候的我当然许多读不懂,后来再读时,才能理解到盖茨的伟大和对未来非常有说服力的展望。

初中的时候无意中发现ubuntu,一个linux的发行版,官网上写着接受捐赠,但可以领取免费的系统光盘。我想,反正不用钱,那就试试呗。不过官网用的是英文,我就用中文拼音写下了自己家的地址和名字,把网页关了,之后忘了这件事。不知过了几月,我突然收到一个包裹,上书来自美国,写着英文的地址和我的英文名字。拆开后一看,是一张ubuntu的安装光盘,竟然真的寄到我家里来了。我第一个感觉是惊喜和感动,原来这个世界上真的有免费的东西可以索取。这辈子我收到过来自外部世界免费的东西,除了这张CD,就是一本圣经了。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这张ubuntu的版本是6.06 7.10,光盘包装的封面是不同人种的人聚在一起,体现了ubuntu的国际性和包容性。我二话不说把ubuntu安装到自己的电脑里,然后有非常长的一段时间都作为主力的操作系统在使用。百度空间写过一篇文章,用了micro$oft标题,文中写满对微软吃钱现象的抨击。可是现在已经离不开微软了,倒是没有ubuntu,电脑还是照样用。

Flash

小学的时候正是国内Flash动画如火如荼时,闪吧、闪客之类的网站特别火爆。我安装了flash,当时还属于Macromedia公司,还未被Adobe收购,记得用来做动画的版本是Flash MX 2004。不懂看文档,也没有视频教程,靠着点击各种按钮使画面动起来。第一次点击空格,画面动起来时,我心情无比激动,喊亲朋好友过来观看,我的火柴人动起来了!按下了几十次空格键。我把这个兴趣牢牢把握住了,当时对我的审美影响最大的是“小小动画”。小小画的是火柴人,一个黑色的脑袋和四肢,用功夫击败来临的敌人。小小有一个网站,域名清楚记得是 www.xiaoxiaomovie.com ,在很早之前已经无法访问了。网站上放了小小的8部作品,其中包括影响最深的小小作品3号和7、8两部毁灭者,后者至今都处于to be continue的状态,也许这一辈子都看不到续集了,十分可惜。现今在youtube上还能看到小小动画全系列。小小的我十分膜拜小小,以至于我所有的动画作品都是黑色的火柴人,我的草稿纸上、书本上的角落里布满各种动作的火柴人,把书本捏起来快速翻动就能看到火柴人在打架或者打篮球,或者画成格子漫画。有一天的早读,语文老师在台上念课文时,我在底下偷偷画火柴人,老师发现后想把我的本子收掉,我急得直掉眼泪,生怕本子被老师给撕了。

不知道在哪一个年级,大约是三、四年级,我们区举办了一个NOC活动,跟信息技术有关的,分为漫画创作、动画制作、视频创作等。因为有一点点的经验,于是我稀里糊涂地报了名。花了大约一周的时间,我制作了一个flash动画短片,2分钟左右,标题是《请勿随地乱扔垃圾》,主角自然是一个火柴人,获得了一个小奖项。这个习惯持续到了初中,另外两个flash短片分别是《请勿高空抛物》和《神舟六号发射成功》,获得了国内的三等奖200块钱,可见我是一个具有社会人文关怀的小学生。期间做过无数的小动画,大多虎头蛇尾,甚至照着《Flash巧夺天工》这本书制作过一个flash枪战小游戏,当然都没有做成。

到了初中,我真的把一个游戏给完成了,不过不是使用flash,而是用当时非常火爆的 RPG Maker XP,借好友给我们几人组合起的名字,取名《永远的五人众》,发布在66rpg论坛上,现在已经改名 Project 1,当初的链接还在:https://rpg.blue/thread-32820-1-1.html。读大学的时候一时兴起,在搜索引擎搜索了这个名字,居然发现这个游戏被百度百科和两个游戏下载站收录了,下载的安装包附带了他们的推广软件甚至是病毒。游戏内容极其中二,我甚至会从头脸红到尾,若是有心肯定可以找到这个游戏的下载地址,我不打算贴在这篇文章里了:)

游戏

我在念小学前就接触了电脑,我的叔叔在90年代就有了电脑,并用来打网游和上网冲浪。我那时候最喜欢玩的是扫雷、3D弹球和拳皇。叔叔在玩网游,人离开了座位,我过去看了一眼,灰蒙蒙的色彩,周围立着几堵灰色的墙,一个持剑的人物站在屏幕最中间。在屏幕的左上方,有另一个人物在来回走,一会走出屏幕外,一会又走了回来,伴随着严肃的BGM。我用鼠标稍微移动了一下中间的人物,左上角那位人物竟然朝着我走了两步,吓得我赶紧松开了鼠标。这件事在我脑海里一直有着很深的印象。后来我试着找回这个游戏,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就是大名鼎鼎的《UO网络创世纪》。稍微长大一点,我开始玩《大话西游》,创建了一个人物,长得跟李逍遥似的,翩翩君子,穿着浅蓝色布衣,手持一把发光的轻剑。这个游戏是回合制,我只会普通攻击,遇到怪物的时候,李逍遥冲向怪物,一个德玛西亚式的转圈,怪物就扣了一点血。突然有一天我账号登陆不上去了,打电话给我叔叔,他一步步教我如何用座机给账号充钱。我对这个游戏的印象就到此为止了,因为后来我又玩上了《石器时代》和《梦幻西游》。

在玩《石器时代》的时候,我也不甚了解网游的基本游玩方式。我只懂得获得更多更多的金币,然后不知道这些金币对我来说意味着什么。我站在新手村的大街上,频繁地喊“我要钱”三个字,刷屏刷得毫无底线。有一个玩家走上前来,在我面前扔下一个巨大的金币。对,当时的网游是能把钱扔到地上的,任何人都可以捡,后来的《奇迹MU》也是这样的模式。我把钱捡了以后——依稀记得是9万——头也不会地离开了。再后来接触了外挂,大约是2004年前后,我不再打开游戏客户端,而是打开外挂软件,看着黑色的背景和一个小黄点代表的角色,碰到小红点代表遇到了怪物,右侧是一堆数字,表示你的血量和攻击力等数据。那会儿的我是被外挂玩,而不是我在玩游戏。在接下来就是《梦幻西游》,现在还有很多玩家在玩《梦幻西游》端游和手游版本,说是国内最成功的网游不为过。然而我没有深入接触过这个游戏,没体会过经济系统的精髓。我是被游戏的画面和音乐吸引的,以至于去年我在iPad上下载了端游梦幻,玩了好一段时间。那时的梦幻人物升到10以后需要充值点卡才能继续玩,我创建了好几个人物,每个人物都玩到十级,然后停留在最后的海底地图,不小心退出账号就不能再进去了。最终我没有忍住,购买了点卡,把一个人物玩到22级,停留在大雁塔的某一层,接着离开了这个游戏。

读小学的某一个假期,我钻进了家隔壁的一间CD店铺,在一个角落里找到了一张游戏光盘。这是一个合集光盘,各种各样的游戏都有,其中印象最深刻的,是拓展了我的游戏世界观的 Grand Theft Auto 3。这是我一次接触沙盒游戏,我那时还不知道沙盒游戏是什么概念,我只知道进入游戏以后,主人公可以随便驾驶任何一台汽车在城市里到处行走,撞到人了会惹来警察,抓捕时间越久,出警的装备就越强大。从警车飞机到坦克,右上角的星星一颗颗往上升,直到六颗星全部亮起来,永无止境。就这样玩了许久,突然有一天我才发现这个游戏是有剧情的。这时我已经开始玩GTA的下一代:Vice City。这是我第一个认真玩的版本,认认真真把所有的剧情做了个遍,买下了所有买得起的豪宅豪车和武器装备,过不去的关卡就翻阅攻略。那是一本不知道在哪里搜索到的攻略,txt格式,我翻来覆去读了好几十遍,当作一本小说来阅读。通关之后,主人公静静地坐在地图中心的小岛的豪宅里,游戏最开始的那位律师战战兢兢地走到主角身边。游戏还没有结束,但只剩下了零零散散的支线剧情。后来我玩过所有GTA PC端的游戏,San Andreas, 4, 5都玩了一遍,但印象最深刻的,还是带我进入这个世界的3和vc。

音乐

小学六年级,学校举行艺术节。不记得是什么原因,我和几个小伙伴报名了几个节目,我们男生唱了《灰色空间》、《七里香》,和女生合唱的歌曲已经忘记,但还记得被毙掉的《恋爱达人》,班主任语:小小年纪懂个什么恋爱?还恋爱达人?说得很对,毛都没张齐的年纪,能发觉跟女孩子之间的区别大概只有外形吧。前面提到的那位小陶,在宿舍里十分喜欢听周杰伦的歌,每天都哼着 龙卷风、双截棍和简单爱。我耳濡目染,也听着他的MP3里的这些歌,直到在某个暑假,我在电脑上听到了《我的地盘》,瞬间被周杰伦的快歌折服。自那起,我就成了周杰伦的死忠铁粉,十多年来,一直到《我很忙》这张专辑之前的歌曲都信手拈来。我跟小陶是好朋友,但也没少打架。在操场打完架后一前一后回到宿舍,我听着周杰伦的歌,他从宿舍门外进来,我就喊他过来,咱们一起听歌吧。纯纯的友情就这么和好了。

初中的时候也是住校,有两年我的隔壁床就是小郭。他带了一个CD播放器,神神秘秘的告诉我他有一张极品专辑。打开一看,是周杰伦的《11月的萧邦》正版CD。那是我第一次见到正版的CD。把CD插入播放器里,选择第一首歌:《夜曲》(原本手误记成《发如雪》),插上耳机,一人一边。开头沙哑的滋滋声把我震惊了。那是我人生第一次对 音质 这个概念有了认识。而我的mp3只是一个拇指般大小、只能装几首歌的小玩具。接下来的十几年里,我的播放器经历了 iPod Classic 3、Sony Walkman A45 的变化。以后展开再写。

小学毕业那年,整个暑假无所事事,于是在爱乐琴行报名了吉他课程。在一家不出名的乐器店里300块买了一把吉他,用现在的话说,那就是一根烧火棍。第一天上课时,我把吉他带过去,老师问我,你想学民谣还是古典?我想了想说,古典吧,心里想着民谣谁不会?古典音乐才有逼格啊。老师赞赏地笑了笑,这年头欣赏古典音乐的不多了。说得我一阵美滋滋。吉他适时换成了尼龙弦,尤其适合弹古典。在两个月的学习时间里,我学会了一点点的基础知识,老师教了两首曲子,一首是《爱的罗曼史》,穷极我所有的技巧也只能弹会第一个章节;另一首是《四季春》,现在这个名字已经是我每次去喝 喜茶 的必点品种。

吉他之路自然是没有坚持下来,古典音乐不是一个普通爱好者就能坚持下来的方向。后来我想,当初我怎么不去学个民谣呢?好玩、有成就感,还能去骗骗外行人。于是又在某个暑假,我把烧火棍抱去琴行,换了钢弦,加上吉他本身有一块黑色护板,看上去有模有样,就是琴头是古典吉他的双孔型,内行人一看就知道这吉他是小作坊里出来的。但那也不重要了,因为我深知未来的自己会买一把更好的吉他。换了琴弦以后,跑去书城买吉他方面的书。被一本蓝色的书吸引,书名叫做《吉他自学三月通》,这本被广大吉他老师和爱好者喷得一无是处的书。但我在这本书里算是入了民谣的门,学会了几个基本的概念,摸熟了几个和弦,为我以后骗外行人打下了一个坚实的“基础”。比如我学会了用变调夹,听到一首流行歌以后,听出基本和弦走向,变调夹一夹,这歌我能弹唱了!所以也就是骗骗自己,我似乎学会了这门乐器。后来我换了一把 Dove 的民谣吉他,高中和大学的时候经常抱着弹,现在他立在我的卧室里,琴弦已经全部断了,琴身铺满了灰尘。我学会最难的一首乐曲,是在大学时期学会的 押尾光太郎Twilight,这大概是押尾桑最简单的一首曲子了,相比 Fight 、 Wings~you are the HERO 之类,Twilight的谱子看上去就像小星星一样简单。我的舍友每天听我练这首曲子,没有腻味我已经满心感激,结果他偷摸买了一把吉他,也每天在宿舍里练Twilight,直到毕业之前他还是只会开头2个音节。你现在还好吗?

学了一点点的吉他,我又像所有三分钟热度的人一样,转头学了钢琴。在某一家琴行购买了 Casio PX-100 电钢琴,花费了家里的一笔巨款。手感与钢琴自然没得比,我的钢琴老师经常让我去他的琴行练琴而不是在家用电钢琴。用他的话来说,电钢琴是一种没有感情的电子产品,钢琴则允许你把感情通过手指传到琴键上。起初我不能理解这其中的含义,随着我进入大学,选修课报了钢琴,我慢慢体会到了。钢琴的入门难度不在吉他之下,可以说是更难。在我入门吉他的过程中,最难的不是音阶或者调性,而是那该死的F和弦。突破了那一点,带来的成就感会比钢琴里学会一首曲子更加大。关于学钢琴的故事,我记录在博客的 钢琴连载 系列里,每篇只有短短的几百字,且是繁体字,不过有意思的是把心得都用红色字体标记出来了。钢琴是一种入门难、精通更难的乐器,所以我在学习的时候就没有抱着学得多精通的想法,也没有想过考级。当然这是一个非常不好的想法,毕竟学一种技术,总是要定下高目标,而不是放任自己能学多少是多少。学钢琴最大的收获就是学会了一首 river flows in you,音乐品味提升了些,能简单分辨出一个人的钢琴水平。


碎碎念了这么多,无非是想让记忆还存在的时候,把它们记录下来。我回看旧时文章和日记,有时是“竟然发生过这件事?”,有时是“对哦,当时发生过这件事”。这些记忆造就了我,遗憾的是,我无法保持所有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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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童年回忆录” 》 有 21 条评论

  1. YIR说道:

    准确来说,不是音乐,而是流行乐。不然小时候那些儿歌啊,外公的老歌呀,央视的民歌呀,等等等那些呢

  2. 梁兴健说道:

    初中的时候也很喜欢新概念

  3. hqweay说道:

    博主念小学的时候我才出生,不过直到我的整个小学,你提到的好多东西我当初都未有幸接触过。不过后来我倒是很喜欢周杰伦,这也是我和我现在的室友们为数不多的共同爱好。👏👏

  4. 逆时针说道:

    新年快乐!

  5. 米扑博客说道:

    写出了多少人的童年,共鸣

  6. 趣知识说道:

    年轻人开始回忆呀,那我就太老了

  7. AoaBo's说道:

    童年有几个要好的朋友,现在都没了联系,只剩下一些宝贵的回忆,小时候经常窝在同学家打小霸王,直到伴晚都不回家,家人经常到处找,小时候玩具只有玻璃球,听的歌也是简单爱,长大后发现童年已回不去,那也是很多年前的事了,虽然我是00后

  8. 鸟叔说道:

    记得那句话的基本上都老了,“小霸王其乐无穷哇”

  9. 姜辰说道:

    好丰富的童年!😂

    我就小霸王游戏机。。。

  10. 林海草原说道:

    你小学和初中的经历很丰富。能上外教课,能接触电脑,学到了那么多在当时已经很超前的东西,这应该就是你现在具有能力的前期铺垫。我上小学比你早3年,我是1996年读小学一年级。但是这些东西,对我来说,在2008年之前,我都没听说过。我在《写于我来到这个世界的第28年》中说“在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虽然每个人都同生于父母之身,但从一出生,每个人就已经被划分了等级”,这句话再一次被证明是正确的。

    • 陈仓颉说道:

      其实这其中更大的成分的运气。然而在我有幸拥有这些运气的时候,我却没有好好地利用它们。如果我按照最大的努力去发展,我可能是一个小说作者、一个动画师、游戏设计师、钢琴或吉他手,但我不是任何一个。从某种程度讲,我挥霍了我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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